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9-06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 产运作模式(二期)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相关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实施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顺利实施还将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 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一、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二期)概述根据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皖新传媒 )发展战 略,为全面推进业务转型,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在产权交 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

8 家全资子公司 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拟成立的公司)100%股权,最终挂牌价 不低于在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 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出售

8 家 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全部 相关权益,以开展相关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在进行上述转让时,公司将设定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转让条件: 上述权益转让完成后,原经营上述门店的公司的下属 公司将拥有继续以市场价格分别租用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涉及的

24 处门店 物业继续用于门店经营的权利, 相关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拥有继续优先租赁上 述物业的权利,以用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 上述创新型资产运作, 主要为公司将持有门店物业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权益 最终全部转让, 一方面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交易对价,获得优质门店的 物业增值收益和现金回笼;

另一方面公司以稳定的租赁价格和长期租约获得门店 物业的长期使用权. 后期公司将对涉及本次转让的

8 家全资子公司的 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并最终挂牌价不低于在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 上述

8 家全资子公司对应

24 处自有门店物业的预计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 6.6-7.0 亿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 则》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本次拟转让股权涉及的24处自有门店物业中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的资产为利辛书店所属物业,该处自有门店物业已投入使用,本次对 外转让股权涉及的首发募集资金投资的资产(包括房产和土地)整体转让收益约 0.22亿元(未经审计)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二期)中相 关权益转让及后续相关手续及所有事宜. 本次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实施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本次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具体内容 如下: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际投资情 况、资金结存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 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0 年1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80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36.04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123,863.9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规定,公司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 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 652.66 万元调整计入损益,增加募集资金 652.66 万元. 公司已于

2011 年3月23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341302000018170129135 账户人民币 652.66 万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 124,516.60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 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农 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建行合肥钟楼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设立的专户.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资、结余情况 根据201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局部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和2016 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 截止

2017 年6月30 已投资金额 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48,000.00 30,023.54 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 8,000.00 5,235.97 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 1,244.37 1,244.37 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 13,955.63 1,334.37 投资设立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1,042.93 51,042.93 合计 127,242.93 93,881.18 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包括利息 2,726.32 万元. 截至

2017 年6月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3,881.18 万元,扣除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0,635.4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 利息收入 11,267.3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为 0.37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累计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 49.0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6月30 日余额应为 41,853.3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42,670.24 万元,差异 系募集资金户收到施工单位的保证金 816.9 万元.

(二)转让部分募集资金相关资产的原因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内部资产重组 的议案》 和 《公司关于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公司拟以下属公司拥 有的

24 处门店物业 (其中

1 处涉及首发募集资金投入的资产) 分别出资设立 书 店管理有限公司 ,再通过新成立的

8 家全资子公司 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收 购上述 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权益转让完成后,原经营上述门店的公司 的下属公司将拥有继续以市场价格分别租用上述

24 处物业. 上述创新资产运作, 主要为公司将持有门店物业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权益最 终全部转让, 一方面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交易对价,获得优质门店的物 业增值收益和现金回笼;

另一方面公司以稳定的租赁价格和长期租约获得门店物 业的长期使用权.

(三)转让部分募集资金相关资产的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情况 本次拟对外转让涉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 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 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中部分已建成的利辛书店物业资产,该处以募集资金投 入的物业利辛书店(已投入使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3.33万元(主要是房 屋建筑物) . 该处门店在2016年、 2017年1-6月产生收入分别为537.40万元、 347.0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1.09万元、26.75万元.

(四)相关资产转让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后期公司将对涉及本次转让的

8 家全资子公司的 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并最终挂牌价不低于国资管理部门备案通过的评估值. 上述

8 家全资子公司对应

24 处自有门店物业的预计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 6.6-7.0 亿元.对外转让股权涉及 的首发募投项目利辛书店的资产(包括房产和土地)整体转让收益约 0.22 亿元 (未经审计) .

三、独董审核意见 经独董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股权的转让及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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