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2-12

8 ℃ . 对此,西城热力的工作人 员解释称,因为华美电厂的压 力不够,导致个别小区增压升 温缓慢. 一周过后, 该小区明显 改善, 温度也有所提升. 有市民 提出, 这几天没达到规定温 度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西城 热力表示,可以对申报未达标 的天数扣除费用,或者延长供 暖时间. 对此, 《条例》 第二十条对 集中供热效果作了明确规定: 供热期内, 居民卧室、 起居室 的温度不低于1

8 ℃.热用户对 供热企业的测温结果有异议 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 构进行测温,测温费用由责任 方承担. 这就意味着, 如果居 民发现问题,可以向区供暖办 和供热企业反映,要求进行现 场测温. 此外, 关于供热事故, 第二十三条规定: 连续停止供热超过 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告知热 用户;

遇突发事故, 供热企业 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告 知热用户, 报告供热、 城管行 政主管部门,事后补办相关 手续. 二: 低于1

8 ℃ 测温费责任方承担 三: 申请户数达6

0 %可要求供热

1 1 月3 日, 晨报刊登了尚仕 名邸小区居民想要供暖的消 息, 我们上房两三年了, 到底 今年冬天是否可以供暖? 对此, 物业表示, 因为入住率低导 致供暖可能会推迟到明年.采 访中, 也有业主代表表示, 小区 入住率已够6

0 %,只是当初物 业和开发商与业主有一份协 议, 入住率达7

0 %时, 会进行集 中供暖,但是现在物业表示没 有达到标准. 关于供热条件,第十七条 规定: 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 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 区总户数6

0 %以上的,供热企 业应当供热. 这意味着 《条例》 实施 后,如果小区供热设施满足条 件,申请用热户数达到6

0 %以上, 就可以要求供热.

1 1 月1

3 日,晨报报道一些 小区居民咨询, 为何用汽价 格下跌了,反而我们暖气费比 去年收得贵了?到底这个收费 价格有没有依据? 其中, 市民 最大的疑问是:同样2

4 小时供 暖, 去年小区暖气费是1

9 元/ 平米, 今年却涨到2

3 元/ 平米. 那么,到底暖气费用该如 何收取? 《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 定: 供热价格以及与供热有 关的各类收费,由价格主管部 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 热用 户应当预交用热费.供热期结 束后,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热用 户的实际用热量结算. 所以, 暖气费用将是预收 费, 供暖结束后, 供热企业必 须要进行结算和公示, 对于预 收的费用,按照实际消耗, 多 退少补. 四: 暖气费为预收 结束后应结算 五: 新建小区供热设施需验收合格

1 1 月3 日, 晨报报道了位 于北区的 锦绣山水小区,居民入住四年都未能用上暖气, 其中有一年时间, 是因为 开发商尚欠苏洋热电公司490万元开户费未支付, 致使 工程暂缓施工. 而这样类似的小区,还不 止一家.位于东区的紫金东郡 小区,也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将 暖气管网施工费用给供热企 业,导致至今居民都没有用上 暖气.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 第六条第二款对供热管网与 热力工程设施配套费的相关 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热力工 程设施配套费, 应当由供热企 业专项用于供热管网及其附 属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企业终 止时, 应当将由热力工程设施 配套费建设的供热管网及其 附属设施无偿移交经供热主 管部门特许的承接其供热服 务的企业. 同时, 第六条提及 鼓励 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供热 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以协议方 式交由供热企业使用、 维护和 管理. 第八条明确 新建住宅 小区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 后,移交供热企业维护和管 理.本条例实施前已交付使 用的住 宅小区供热设施,具备供热条件的,经业主大会 同意或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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