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2-12 |
0 %以上的热用户 同意后移交供热企业维护和 管理.
1 1 月4 日, 晨报刊登了一 篇关于到底是直供好,还是 自供好的稿件.家住绿地小 区的居民表示, 我们小区每 年收取暖气费的时候,物业 公司都要 捆绑物业费收取,我们感觉很不合理,但是为 了用暖气, 只能无奈交费, 所 以非常想直供. 而家住西苑公园1
0 0 小区 的李先生则表示, 去年预收 的暖气费是1
4 元/ 平米, 每天供 暖1
2 小时. 到供暖结束后, 每户 又退了1 .
2 元/ 平米, 所以实际使 用的暖气费是1
2 .
8 元/ 平米, 居 民们都非常满意,并不想改变 这种自供的方式. 《条例》第十四条 供热 企业应当逐步实行热源、 管网、 换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由供 热企业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 将热源直供到热用户. 《条例》 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取消住宅小 区的转供热环节. 长期以来, 我市大部分住 宅小区的集中供热由物业企 业承包, 存在物业企业截留热 源再次转包的情形, 降低了服 务质量,热费价格不合理, 激 化了供用热双方的矛盾.由于 直供可以使集中供用热双方 权益最大化, 直供模式受到供 用热双方的广泛赞同.考虑到 目前的集中供热情况比较复 杂, 直供模式需要逐步实行. 六: 未来将逐步实现供热企业直供 多方声音 业委会: 供暖设施维护明确责任单位 阿尔卡迪亚A区的业委会主任李 化启表示,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 对 于小区最大的受益之处就是,实现了 暖气由自供变为供热企业直供. 以前 一到供暖季,就得从社会上找相应的 服务公司来进行供暖服务,这些机构 鱼龙混杂,有的前期不会对小区供暖 设施维护,后期也是打一枪换一个地 方,导致小区供暖设施损毁找不到责 任人. 李主任说, 该 《条例》 中明确了 供热企业应当逐步实行热源、 管网、 换 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由供热企业负 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就像今年, 实现直 供后, 小区管网得到全面维护, 如果以 后出现一些问题,也可以及时找到责 任单位. 物业: 转变思路配合供热企业管理 面对明年将实施的 《条例》 , 锦 绣山水物业负责人表示, 无论是代收 费, 还是服务方面, 都应本着为业主 利益着想的态度, 以后, 物业还会转 变思路, 配合供热企业来进行管理. 律师: 法制的规范是维护人民利益 对于这份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 例》 的出台,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 刘梦林律师认为,法制的规范是维护 人民利益.
1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依 法治市.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的 制定为城市管理者依法治市提供了 依据.
2 、 《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 明确 了供暖建设责任主体、 供暖管理主体、 供暖设施移交管理规范等事项.明确 了开发商和供暖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同时, 以法规的形 式明确了供暖时间、 供暖温度、 供暖价 格、达不到供暖温度及出现质量问题 如何处理等,也明确了居民可享受的 温度及承担的义务.
3 、 该条例的制定, 提供了在供暖 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供暖各阶段 的基本原则,一旦因供暖发生问题或 产生矛盾, 开发商、 供暖企业与居民可 以按照条例的相关条款, 依法处理, 来 分析判断各自的权利义务,可以有效 避免矛盾的扩大.
4 、 该条例是新兴事物, 无法包罗 万象,难免存在不足.可在今后实施 当中对发生的问题和遇到的问题, 不 断的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维护供暖 企业和居民的合法权益,适应社会的 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