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31
1 相政办?2017?211 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开发区、高新区(筹) 、高铁 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双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实施.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2 月11 日2为认真贯彻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消 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十三五"苏州 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 加强我区"双控"工作,确保完成

2017 年度和"十三五"能源消耗 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双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节能目标考核从 强度单目标考核升级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 力度不 断加大."十三五"苏州市下达我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为 18%,能 源消耗总量增量控制目标为

18 万吨标准煤.2017 年是实施"十 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 "双控"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双控"任务,对实现"十三五"目标至 关重要. 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 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自觉践行创新、 协调、 绿色、 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 充分认识完成"双控"约束性指标的重要性和艰 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技术等 多种手段,扎实有效地推进"双控"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

二、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进当前"双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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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发展"两高 一低"产业(高技术、高产出、低能耗),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 苏州实施纲要",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 地, 大幅提升我区工业增加值水平. 依托工业资源集约利用平台, 发挥一套系统、两级部署、多层应用的积极作用,制定实施差别 化能源管控办法,促进资源要素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倒逼现有企 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坚决落实国家和省 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注重运用市场、法治的办法促进产业结 构优化.

(二)压实节能目标责任.各地要密切跟踪"双控"目标完成 进度, 严格落实区政府按年度分解下达的规上企业产值能耗下降 率和规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目标, 对能源消耗情况实施预 警机制,区级总体"双控"目标完成滞后、被列入一级预警时,全 区暂停审批高耗能新建及改建项目, 被列入一级和二级预警时全 区已建成的高耗能项目暂缓接电.严格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将目标任务完成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地方政府及 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能源消 耗强度降低目标、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各地政府实行问责, 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实行"一票否决" 制. 对未完成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各地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和 约谈,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三)强化项目源头管控.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增长,各级 政府在招商引资、企业兼并重组时,要充分重视新增项目的能源 消耗增量和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是否对当地完成"双控"目标带

4 来重大负面影响.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 指标的约束作用, 探索在特定区域内以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来控 制新增耗能项目的机制. 贯彻落实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实施办法,严格项目能评制度,对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 石化、 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 实施节能量交易机制.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 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同时, 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后期监督管理, 实施节能验收和专项督查.

(四)加强企业节能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 千万"行动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落 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 主体责任.重点用能单位要落实能耗控制目标和节能工作措施, 实施用能预算管理.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及计量数据使用情况审查.进一步 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通过指导、监管、奖惩等措施,推动企业能 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企业用能管理,实现管理节能.深入 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者行动、"能效之星"培育活动,探索开展 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推动企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执行能源 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五) 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围绕黑色金属、 有色金属、 建材、 化工、 纺织、 电力等重点行业, 通过政策引导, 推动节能从局部、 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提升,组织实施余热余气余压 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推进、 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等节能重点工程, 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

5 率.分类整治燃煤锅炉,实施锅炉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强 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淘汰落后低效 用电设备.

(六)推进非工领域节能.建筑领域:严格执行《江苏省绿 色建筑发展条例》 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 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开展建筑节能 75%和超低能耗被动式绿 色建筑试点示范, 探索本地区适宜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路 线及政策推广制度.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深 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交通领域: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推广甩挂运输、 "互联网+物流"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车辆空驶 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公交线网优化 调整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不断优化公交行业能源消费结 构,加快公交车辆提档升级. 公共机构领域:发挥率先示范作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率先 普及绿色建筑,率先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率先实现新购公务 用车普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率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 等绿色产品、设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 公共机构开展用能专业化委托管理.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 积极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倡导公共机构在空调、照明、电 梯使用和出行等方面自觉践行绿色低碳模式,做出模范表率. 商贸流通领域: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 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实施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 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提高

6 绿色产品区场占有率,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 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七)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鼓励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大 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培 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 设计、检测、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鼓 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 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和节 能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机构.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支 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多种方 式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同时,强化节能服务产业管理,依法 查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行为.

(八)强化节能执法监督.依托苏州市节能监察队伍,持续 开展节能监察工作,重点监察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纺织 等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电机和工业锅炉能效提升 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切实提高监察能力和执法水平.各地 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 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 标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措施,倒逼企业提升能效 水平.

(九)增强能源统计分析.各地统计部门要夯实能源统计基 础,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能源统计 人员业务能力.深入抓好月度节能监测预警制度,加强能源统计 监测能力,提高监测水平,及时发现能源经济运行和节能工作中

7 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做好政策措施和工作 预案的跟踪监测.

(十)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 源、 节约是增加资源"的理念,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节能"十进" 活动,大力推进"节俭养德"行动.制播节能减排公益广告,充分 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作 用,及时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 行为.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 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 浪费.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2 月11 日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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