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2-18 |
8 金融 服务 业1.小额贷款公司 (房地产开发和 两高一剩 行业,以及没有实体经 济支撑,主要从事贸易、投资、管理、咨 询等业务的企业,不得作为主发起人) 2.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 公司,外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控 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已作为主发起人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 融资租赁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的企业,投资<
担保>
类公司,这四类企业原则上不得作为 主发起人 《关于做好
2012 年第一批小额 贷款公司试点材料上报工作的 通知》 (山东省金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