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2-20 |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安井食品华中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 投资金额:总投资
6 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一、 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中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6 亿元人民币投 资项目.公司与潜江市人民政府于
2017 年10 月24 日签署《安井食品华中基地项 目投资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 .项目投在潜江市人民政府所属区域,总建筑面 积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速冻火锅料、速冻面点、调味小龙虾和淡水鱼浆等产 品生产车间和全自动立体冷库.公司在潜江市境内注册成立子公司,并依法纳税, 以达到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为潜江市人民政府,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地,项目进展分期进 行.首期总用地约
200 亩,另外根据项目发展及要求控制预留第二期用地.整个项
2 目的实施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充分论证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做出的,具有较强的 可行性.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主体:潜江市人民政府 负责人:陈庆忠 地址:潜江市章华大道
18 号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主要建设生产速冻火锅料、速冻面点、调味小龙虾和淡水鱼浆 等产品生产车间和全自动立体冷库.
2、投资规模:总投资
6 亿元人民币.
3、项目地址:位于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一号路以南、紫光路以东.
4、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5、出让期限:50 年.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潜江市人民政府(甲方)和公司(乙方)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一) 出资期限或者分期出资安排:
1、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约
200 亩(红线内实际面积) ,建设周期
24 个月. 另外根据项目发展及要求控制预留第二期用地(用地面积约
200 亩) ,具体位置和 实际面积以规划征地图为准.
2、投资强度:乙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150 万元人民币/亩;
税收贡 献率:企业达产后税收贡献每年不低于
15 万元人民币/亩;
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和生 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
(二) 投资方的未来重大义务: 甲方按照乙方建设规划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用地,协助乙 方办理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证照,负责维护乙方的正常建设、生产、经营秩序. 乙方在合同约定建设周期内建成运营,按照正规资质单位设计并按甲方规划委 员会审核通过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场施工建设,实行安全生产.
(三) 违约责任:
3 甲、 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之规定, 若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另一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