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2-25
【 民 间法 、 民族 习惯法 】 主持人 :谢晖【民间法 、 民族 习惯 法 专栏 主持 人手 记(五十四) :釜 底抽 薪 .

抑或 犬儒 主义 ? 】 经学生指点 ,知道 《 法律 科学》今年 第 6期要 刊发 一 篇题 为《民间法研 究的 犬儒 主义 色彩》的论文 ,虽未拜读全文 ,却经网路先 睹其 内容提要 : 改革 开放之 后 ,政 治权 力尽 管对 学 术的控 制全面放松 了,但 其仍 然时刻保持 着侵入 学术的可能 .法 学学术 面对这种政 治情势形成 了一种既试 图回避政治禁忌又试 图迎合 学术体制的犬儒主义 生存策略 ,而 民间法研 究正好 满足 了这样一种生存 策略 ,民间法研 究者无疑 对 当下 中国的政治现 实有 着一种 清醒的意识 ,但其仍 然回避 了关键 的政治性法律 实践 问题 ,而在比较安全的去政 治化 的法律 实践领域 大力挖 掘 学术 资源.民间法研 究者还在 既 中立客观而又具有现 实意义的绝佳外表下不恰 当地将这种 片面化 的 学术研 究放 大到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地位 ,为其进行精致的正 当化辩护 .民间法研 究者最终通过 各种似是而非的理论策略 能够达到一种犬儒 主义效果:对 学术无能的不自知 、对逃避政治现实的自我 说服、对学术繁 荣的自我 陶醉 . 这种对 民间法研 究的指责 ,却不说作者对 犬儒主义 自身的乏知 ( 遗憾 的是 ,国 内不 少似乎 很 有知识 的文化人 每每 以犬儒 主义讥讽那些玩世不恭者 .一周前在 大梅 沙论 坛 上 ,就有一 位 学养不差的副教授 用 犬儒 主 义讥讽 学界 风派 .听后 我 向他有 意识 地提 问何 谓 犬儒主 义,可惜被 主持人 以为应是私底下讨论的 问题挡 了回去 ;

昨天在微信上看到某著名人 类学 家在 西南 政 法大学讲 演的课 件照片 中,也用 了犬儒 主义 的字样 ,不知 其是 否也是这 样理解 犬儒主 义的? 其实,要知道什 么是 犬儒 主义,只要 了解第欧根 尼是如何 面对不可一世 的亚历 山大对他 的恩赐 的就不难明了. 令人 不解的是,面对如此严肃的词汇,为何那么多学者总人 云 亦云 、 不求甚解?这种 态度 ,该叫什 么主义? )仅就 民间法研 究 自身所 暗合 的对国家主义 法律 观 的否 定和共 和 主义法律观 的追求而言 ,作 者尚未进入 民间法研 究的真谛和堂奥 . 倘 若把 人类的法律 路线二分为国家主 义和 社会 主义 两条 的话,那 么,中国自古 以来 奉行的大致上是精 致的 国家主义法律路 线 .而其近代 以来的法律 实践 ,因为对 内忧 外患、 家国分 裂的沉痛 且深刻的记 忆 ,更强化 了人们 不 自觉地对一个强大 国家的渴求和期待 .这种期待 在催 生 了一 个逐 步迈向强大的国家 的 同时 ,公民也不自觉 地容忍了其 对于地方性的任 意侵 蚀 、无 端 剥夺.在这种 国家主义法律路 线下 ,甚至 国家主义的法律 也成为 国家高度堤 防的对 象 :故 而一 面是法律 ,一面强调 社论治 、 语录治 ;

一面是宪法 ,一面禁止对违宪行 为通过司法追责;

一面是 依法(宪)治国,一 面却 动辄封言限行 ,警察 治国.不难 想见 ,按照此种 法治 实践 在逻辑上型构 其理论,焉 能不对 政治性 法律 实践 刻意去逢 迎?但作 为一 个共和 国 ,其本 质要 求就是把 多元性放在 不能回避 的地位 ,所以寻 求如何 包容社 会 的多元性 ,甚 至像 马克思那样 强调 自由人 的联 合体 ,是 其题 中应有之 义 、首要之 义 .民 间法研 究恰恰 着眼于这种 法律进 化和 政 治性 法律 实践 的要 求 ,为 多民族 国 家的规 范共 和 提供较为扎 实 的材 料和最基 础的方案 . 可 以认 为 ,它是 对国家主义法律观的釜底抽薪.在 这一视 角下,《 清代 习惯法 :社会与 国家》以及 《 地方 自治与法治》等有 关涉及 民间法 的论 述,其隐含 的对现 实法律 实践 的批判精神和 改造 效果 ,绝不比任何厉 声谔谔 、情语切 切地批 判现 实法律实践 的论 著来的更差.本期刊 出的两篇论 文分 别为彭 中礼 的《习惯在 民事司法 中运用的调 查报告―― 基 于裁判文 书的整理与分析 》和王林敏的 《 藏 区赔命 价 习惯 法与 国家刑 事法制 的冲 突与消解 》 .前者是 一 个需要深入调研 才能下笔的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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