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2-27 |
会议于2019 年3月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拟就全资子公司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海利得纤维科技")向银行申请基本授信总额 2.50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用于海利得纤维科技
20 万吨聚酯切片产品的投产及正常生产所需的融资需求,具体 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2019 年拟申请额度 (万元)
1 绍兴银行嘉兴分行 10,000
2 宁波银行嘉兴分行 5,000
3 杭州银行嘉兴海宁科技支行 10,000 合计 25,00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海利得纤维科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 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海利得纤维科 技的经营发展,从而实现公司整体发展目标,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 利益.海利得纤维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办理上述授信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 本决议均为有效, 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担保期限同上述银行分别给海利得纤维科技授信有效期 一致.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0)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