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3-04

500 4 米,相对高度低于

120 米的区域内. (12)超视距运行(EVLOS:Extended VLOS) ,无人机在目视 视距以外的运行. (13)融合空域,是指有其它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 域. (14)隔离空域,是指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 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 (15)人口稠密区,是指城镇、乡村、繁忙道路或大型露天 集会场所等区域. (16)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

7 千克的无人机. (17)轻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

7 千克,但小于等于

116 千克的无人机,且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

100 千米/ 小时(55 海里/小时) ,升限小于

3000 米. (18)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 5,700 千克的无 人机,微型和轻型无人机除外. (19) 大型无人机, 是指空机质量大于 5,

700 千克的无人机.

5、管理机构 无人机系统分类繁杂, 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 因此有必要实施分类管理.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 理:

5 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

C. 在人烟稀少、 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2)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 A.在视距内运行的除微型以外的无人机 B.在隔离空域内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

C.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微型无人机;

D.在融合空域运行的轻型无人机;

E.充气体积在 4,600 立方米以下的遥控飞艇;

(3)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A.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小型无人机;

B.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

C.充气体积在 4,600 立方米以上的遥控飞艇.

6、行业协会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 (1)实施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的行业协会须具备以下条 件: A.正式注册五年以上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并具有行业相 关性;

B.设立了专门的无人机管理机构;

C.建立了可发展完善的理论知识评估方法,可以测评人 员的理论水平;

6 D.建立了可发展完善的安全操作技能评估方法,可以评 估人员的操控、指挥和管理技能;

E.建立了驾驶员管理和统计系统,可以清晰管理和统计 持证人员;

F.已经在民航局备案. (2)行业协会对申请人实施考核后签发训练合格证,在5 (1)款所述情况下运行的无人机系统中担任驾驶员,必须持有 该合格证. (3)训练合格证应定期更新,更新时应对新的法规要求、 新的技术、新的知识等内容实施必要的培训,如需要,应进行考 核. (4)行业协会每六个月向局方提交报告,内容包括训练情 况、技术进步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事故和事故征候、训练 合格证清单等.

7、局方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 (1)执照要求: A.在融合空域 3,000 米以下运行的小型无人机驾驶员, 应至少持有私用驾驶员执照(仅带有轻于空气航空器等级的除 外) ;

B.在融合空域 3,000 米以上运行的小型无人机驾驶员, 应至少持有带有飞机或直升机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

7 C.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驾驶员,应至少持有带 有飞机或直升机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和仪表等级;

D.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机长,应至少持有航线 运输驾驶员执照;

E.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充气体积在 4,600 立方米以上的 遥控飞艇驾驶员, 应至少持有带有飞艇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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