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3-12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2012-3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二期行权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 本计划 ) 二期行权(简称 本期行权 )结果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调整、行权及其信息披露 2008年11月19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制、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经青岛市国资委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2009年4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009年5月12日,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09年5月31日,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 2011年6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 、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关于符合行权条件的议 案》 、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一期行权安排的议案》 . 2011年7月16日,公司发布了《股权激励行权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 2012年8月29日,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 、 《关于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二期行权安排的议案》 . 2012年9月17日,公司发布了《股权激励二期行权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 上述相关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

二、 关于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

2010、2011年度,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因此公司不存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情 形.

2、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1) 在行权限制期内, 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2)在本行权期内:按照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值计算,

2009、

2010、2011 年的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包括 14%) ,

2009、

2010、2011 年每年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且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说明: (1)

2009、201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2006、

2007、2008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2)按照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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