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3-13 |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吉林省 宜家清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5月28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5月24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吉林省宜家清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
3333 号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 A10 栋401 室. 田旭,男,1976 年4月出生,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18 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 公告编号:2019-009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细则》 )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6.2 条、第6.3 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 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 给予吉林省宜家清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 档案;
(二)给予田旭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
2019 年6月28 日(含2019 年6月28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予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措施,不申请诉讼或行政复议. 公告编号:2019-009
2、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 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 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发【2019】1521 号)关于给予 吉林省宜家清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 吉林省宜家清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