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3-28

(2)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

2 年, 受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

3 年的;

(4)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影响社 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助理工作的.

3、推选程序 (1)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担任警务助理的人员自我推荐, 向村两委提 交个人自荐材料. (2)组织推荐 村两委根据个人自荐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向派出所推 荐初步人选. (3)联合考察 派出所和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联合考察村两委推荐的初步 人选,根据考察结果提出预备人选. (4)审核确定 潍城公安分局根据派出所和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联合考察 结果,审核确定警务助理人选. (5)体格检查 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对警务助理人选进行体格检查. -

5 - (6)备案 体检合格的警务助理人选, 由派出所和街道 (开发区、 管理区) 在各行政村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警务助理人选, 由村委聘任,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审核批复后,由街道(开发 区、管理区)和派出所汇总报区综治办和潍城公安分局备案.

(二)职责任务 警务助理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是行政村综治工作联络员, 从事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社情民意收集和服务人民群众 等职责.主要是当好 八大员 :即村级治安防范组织员、情报信 息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政策宣传员、交通安全协管员、 消防监督协查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担好 八大 责 :即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协管实有 人口、协控治安要素、组织群防群治、举报违法线索、服务人民群 众等工作职责.

(三)管理模式

1、管理主体 对警务助理实行双重管理,以公安分局派出所管理为主,各街 道(开发区、管理区) 管理为辅. 警务助理在公安指导下开展工作, 潍城公安分局制定警务助理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配套 制度.

2、考核监督 由潍城公安分局牵头,协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警务 助理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协调各街办(开发区、管理区) 参与. 通过日常考核、明察暗访、责任倒查、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监督 指导警务助理履职情况.以群众满意和履职情况为重点,实行 周-6-汇报、月考核、半年一评议、年度测评 工作机制,日常工作考核 由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等档次, 并作为补贴、 奖励的发放依据. 建立有序的警务助理退出工作机制, 对年内连续

2 个月或累计

3 个月考核不合格,因年龄偏大、身体健 康等原因无法承担日常工作,或发生违法乱纪等问题的,要及时清 退并改聘.

3、工作保障 警务助理补贴每人每月

600 元, 分误工补贴

300 元和绩效考核 补贴

300 元两部分,实行动态调整,警务助理办公设施、服装及开 展工作所需装备采购等经费由政府统筹解决,派出所管理和使用. 警务助理办公室原则上设在村委会办公室,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 设立. 结合实际研发警务助理工作 APP 等工作平台, 便于警务助理 采集信息、开展工作、接受任务.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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