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4-16 |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的,补充提供与 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 内社会保险证明;
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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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原件及复印 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贵州 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
(6)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
(7)2013 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提供 其师范专业的证明, 其他申请人提供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 证;
(8)与网上上传同底的本人近期免冠小
2 寸证件照
2 张. 3.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组 织认定;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人事档案所在地 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初审后,统一报市教育局组织认 定.因金海湖新区尚未取得教师资格审批权限,该区的申请人, 委托七星关区教育局按程序办理.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须在
11 月16 日前报市人民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地址:七星关区文博路
188 号,联 系人:方老师、高老师,联系
电话:8330053) ,逾期不再受理. 市教育局将在受理县(区)教育局的材料截止日期后
15 个工作 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证书办理完毕后发各县 (区) 教育局, 由其发放给申请人.
四、其他事宜 -
5 -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毕节教育云平台 (
网址:http://www.bjjy.gov.cn/)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 信公众号(bjsjsfzzx8224396)进行公示.各县(区)教育局要 明确告知申请人上传电子照片的格式及现场确认提交照片的版 面要求及需要的材料,认定结果公示、查询及证书领取时间和方 式等.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 证.成绩查询
网址:http://www.ntce.cn.
(三)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 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 知》 (教资字〔2009〕17 号)规定执行.
(四)各县(区)教育局要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于
2018 年12 月10 日前以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师资科. 各认定机构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毕节市教育局 靳文豪
08578229479 七星关区教育局 陈伟08578302765 大方县教育局 吉静08575252841 黔西县教育局 孙梅08574241930 金沙县教育局 刘勋08577221239 织金县教育局 魏明凤
08577633996 纳雍县教育局 张杰08573530949 威宁县教育局 黎国卿
08576222996 -
6 - 赫章县教育局 李能观
08573231241 百里杜鹃管委会教育局 刘俊08575681024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9月14 日-7-附件
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邮编:
电话: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公 益事业情况
6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记录
9 其他需要说 明的情况
10 鉴定单位 (全称)
11 鉴定单位 地址电话邮编(单位)填写人(签名) : 填写日期: 年月日(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 1-3 栏由申请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