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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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就亳州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 签订投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 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 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 中存在变动的可能, 后续具体投资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 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 并履行必要的内外 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 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安徽安诚资本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韦翔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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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浙江新农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莲妹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市场经营管理服务;

农产品、金属材料、 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安诚资本有限公司、 浙江 新农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1 月23 日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无需审批或备案.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浙江新农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安徽安诚资本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亳州市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甲方旗下的亳州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亳州项目" ) 拥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1997 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定点鲜活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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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品中心批发市场" 、被授予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定点市场" ,是安徽省 "菜篮子"工程重点项目,多次蝉联安徽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 市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安徽省蔬菜产业十强企业;

2010 年被商务部授予"国家级绿色批发市场" ;

2014、2015 年度的商 务部全国"五十强市场" ,连续三年的农业部"蔬菜价格直报和价格 指数形成单位"和国家发改委"蔬菜价格采集点" 、是全国"农贸联" 副会长单位, "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

200 家价格指数"首批试点单位. 亳州市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亳州项目的经营管理主体, 亳州项目的 主体资产归属于亳州新农市场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亳州新农" ) . 甲方持有亳州新农 100%股权,亳州新农持有亳州市农产品有限责任 公司 100%股权. 为发挥协议各方的优势,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公司拟联合 安徽安诚资本有限公司, 通过收购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或对标的公司进 行增资的方式参与亳州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开发及经营, 以进一 步完善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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