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4-18 |
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及货物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后经营的项目和品种除外);
进料加 工和来料加工业务、房屋租赁业务. 截止2006年12月31日,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 总资产为24,406.05 万元,净资产4,346.76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25.59万元,净利润 -535.78万元. 根据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东评报字[2007]第27号资产评估 报告书评估显示:湖北精工科技(母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净值为 4,346.76万元,评估值为11,412.76万元,评估增值7,066.00万元.本次评估增 值的主要原因在于湖北精工科技所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当前的当地国有土 地转让基准价格评定而增值较多.
四、股权收购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双方 转让方: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方: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日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3、交易标的: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 司30%的股权.
4、交易价格: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参照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 经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东评报字[2007]第2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 估的
2006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协商确定.其中,精功机电汽车公 司持有湖北精工科技 30%股权的账面原值为
1500 万元,账面净值为 1304.03 万元,评估净值为 3,423.83 万元,经协商确定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2,364 万元(大写:贰仟叁佰陆拾肆万元整),成交增值 1059.97 万元.
5、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本次股权收购采取现金 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
6、《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交易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经交易各 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延续至双方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止 (包括协议的变更、修改或补充).
7、定价政策: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参照湖北精工科技(母公司)经评估的
2006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对湖北精工科技的管控能力,进一步调整 公司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从长远发展看,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 民先生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了以下意见:同意将《关于增持 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认为:公司受让精功机电 汽车公司持有的湖北精工科技 30%的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对湖北精工科 技有限公司的管控能力,进一步调整公司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核 心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从长远发展看,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 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