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 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谈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