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4-22 |
6 万kWh/a 区域供电站 依托厂区内现 有供电管网 环保 工程 废气处 理 挤出废 气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15m 高排气筒, 10000m3 /h,1 套 达标排放 新建 混合、 粉碎 排气扇 依托现有 噪声控制 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 废水处理 化粪池,200t/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城 东污水处理厂 依托厂区内现 有污水管网以 及化粪池 固废堆场 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 5m2 ,固废堆场 20m2 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 门清运,一般固废外售 或者回用利用,危险废 物交由资质单位集中处 理 依托现有厂房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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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区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概况: 本项目购买常州金博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内 A21 栋厂房,其中
1 层为 1#生 产车间和包装车间,用于产品加工生产,2 层为 2#生产车间,用于仓库和粉碎边 角料,3#生产车间空置,办公区和休息区位于生产车间外北侧. 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盐港东路
39 号,购买常州金博通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内 A21 栋厂房.项目四周为常州金博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厂房. 项目周围概况详见附图 3.
4、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用水管网,年用新鲜水量 320m3 /a,由区域给水管网接 入厂区. (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 240m3 /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尧塘河. (3)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
6 万kWh,由区域供电站提供. (4)储运工程 运输: 厂外运输由原材料厂家配置汽车运输, 不足部分由社会运输协作解决;
厂内原料和成品由人工运送;
运输量满足生产需求. 储存:本项目设有原料区和成品区,用于存放原辅材料及加工后的成品.均 位于生产车间内.
5、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 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7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 号)、 《关于修改部分条目 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2013 年3月15 日)、《江苏省产业结构 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年32 号文附件 3),本项目不 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 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
不得私 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 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 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 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