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4-22 |
5 个工 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期满该公示自行 失效.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二楼
207 联系
电话:0768-5810511 传真: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宏韵陶瓷厂日用陶瓷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宏韵陶瓷厂 建设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吉林村大路下片 环评机构: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宏韵陶瓷厂日用陶瓷生产建 设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吉林村大路下片, 占地 面积约 7500m2 ,建筑面积约 7000m2 ,年产日用陶瓷
50 万件.
2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项目利用已建好厂房,施工期不存在土建工程,即 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 调试 等,对周围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的生产废水通过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 采用 "混凝+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该处理工艺运行稳定, 且处理效果良好,处理后废水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25464-2010)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 放浓度限值;
窑炉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陶瓷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及其修改单)表5新建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到大气中,对外环境影响 不大. 项目生产过程会有少部分以颗粒物形式无组织排 放,经预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满足《陶瓷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中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源主要为滚压机、打浆系统 等机器噪声,采取降噪、隔离等措施.噪声经降噪和距 离衰减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 中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限值的
2 类标准;
陶瓷废品、废水站污泥、废模具均 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
废包装材料可外卖给 供货公司回收利用;
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