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4-22 |
1 -- 邛环建〔2018〕71 号 邛崃市新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邛崃市新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6 年国家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邛崃市南河两河口段生态环 境保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成都市水务局关于邛崃市南河两河 口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 --
2 -- 价报告的批复》 (成水务函[2018]70 号)和《邛崃市发展和改革 局关于实施
2016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2016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邛崃市南河两河口段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的批复》 (邛发改审批[2017]270 号)文 件内容进行建设.本工程范围上起南河踏水桥下游130m 处、下至已毁 拦河坝下游100m 处,总投资 844.6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42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主体工程:溢流堰改造及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
(二)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施工导流工程、临时仓库、隔 油池、临时沉淀池等. 本工程占地约 12.3 亩, 其中永久占地 2.8 亩, 临时占地 9.5 亩.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邛崃市城市规划.在全面落 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 我局原则同意你 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 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 本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工程施工类项目, 为非污染类项目, 故本环评不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四、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一)运输车辆进出经严格冲洗,通过采取打围施工、洒水 --
3 -- 降尘、 材料堆场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
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间段, 施工现场不得进行土方运输等工作.
(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人员 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既有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优化施工场 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
(四)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土石方按相 关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五)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全面做好生态植被 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临时占地竣工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五、 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 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 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 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邛崃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 督管理工作. --
4 -- (此页无正文)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2 月3日抄送:邛崃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邛崃市新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2 月3日印发 (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