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5-01 |
(一)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五) 疾病、食物中毒、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六) 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七)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者患艾滋病期间;
(八)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整形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九)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 投保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十一)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 辐射 或污染;
(十二) 恐怖主义行为;
(十三) 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 班者 除外) 期间;
(十四)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
(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十六)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十七)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十八)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 间;
(十九)发生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 公务期间;
(二十)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 特技 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二十一)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 康问 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为准)期间.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扩 保险(2018 )条款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 科科科治 治 治疗 疗 疗或 或 或手 手 手术 术 术以 以 以及 及 及任 任 任何 何 何原 原 原因 因 因导 导 导致 致 致的 的的复复复或 或或整整整形;
(二) 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 正正正或 或 或因 因因正正正视 视 视力 力 力而 而 而作 作 作的 的的科科科验 验验检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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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正 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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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营养费、康复费、 器器器具 具 具费 费费、 、 、整整整容 容 容费 费费、 、 、 容容容费 费费、 、 、 复复复手 手 手术 术 术费 费费、 、 、护护护理 理 理费 费费、 、 、交交交通 通通费、伙食费、 工工工费 费费、 、 、丧丧丧费费费等 等 等费 费 费用 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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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四四) ) ) 推推推、、、按 按按及及及物物物理 理 理治 治 治疗 疗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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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一般身体检 、 、 、疗疗疗养 养养、 、 、特特特别 别 别护 护 护理 理 理或 或或养养养、 、 、康康康复 复 复性 性 性治 治 治疗 疗疗、 、 、物物物理 理 理治 治 治疗 疗 疗或 或 或心 心 心理 理 理治 治 治疗 疗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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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六六) ) ) 任任任何 何 何自 自 自然 然 然产 产 产生 生 生的 的 的状 状 状况 况况、 、 、 退退退化 化 化现 现现及及及进进进过 过 过程 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