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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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环攻坚办〔2019〕119 号 龙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实行大气污染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市专家组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按照安阳市环境 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大气污染轻中度污染管 控措施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54 号)精神,经区环境污 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6月1日0时至

6 月4日24 时 对部分工业企业、工地实行大气污染轻中度管控措施.

现将有关 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一)水泥行业

2019 年6月1日至

6 月30 日按要求执行错峰停产.

(二)核心区域锅炉 (1)以天然气为能源的燃气锅炉未实现超低排放或超低排放 -

2 - 验收不合格的,每日

0 时至

8 时停产

8 小时;

(2)以煤炭为能源的锅炉每日

22 时至次日

10 时停产

12 小时.

(三)涉VOCs 企业 以农药、制药、化工(含煤化工、合成氨、有机化工等) 、橡 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不含以聚乙烯为原料的加工生产企业) 、 汽车喷涂、家具制造、机械制造(喷涂工段、切削加工、焊接工 段等) 、钢结构、卷材等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涉 VOCs 企业、车间、工段继续按《关于夏秋季高温天气对涉挥发性有机 物(VOCs)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的通知》 (龙环攻坚办〔2019〕111 号)管控要求执行.

二、工地道路管控措施

1、107 国道、华祥路、文昌大道、文明大道(华祥路以西) 等市区重点路段白天不间断湿扫作业;

夜间适当洒水,持续湿扫 作业,保持路面干净不起尘.

2、全部工地确保"三员"在岗,确保施工工地按"8 个100%" 要求进行施工.

3、预计

6 月1日11 时至

2 日16 时南风可达

4 级以上,区扬 尘办提前通知工地风力达到

4 级时暂停一切工地土石方、房屋拆 迁及渣土运输作业,同时对覆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砂石料等 洒水抑尘.

4、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严格按市政府通知要求执 -

3 - 行,严禁使用非绿标识、无环保标识、油品不合格的以及未经审 批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麦收管控措施

1、做好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等禁烧宣传工作,设置专人专 责进行监督,发现一处,扑灭一处,处罚一处.

2、麦收期间根据实时风向与重点机械麦收方位,适当调整雾 炮喷淋方向,同时加大主要运输道路的湿扫、吸扫频次.

四、加强督导检查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要立即开展全面督导,加大督查力度, 增加晨查、夜查频次;

各乡(镇)要检查示范区内各项措施落实情 况是否到位,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 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 董霓联系

电话: 5022036(夜间、节假日) 5396203(正常工作日) 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9 年5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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