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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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48,230,0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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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48,230,0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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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杭锅 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杭锅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