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6-01 |
5 土资源局签订了 《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矿业权价款分期缴纳合同书》 , 约定共分五期缴纳, 矿山截至目前累计已缴纳了采矿权价款总额为9163.60万元(含整合前价款) ,未缴纳 资源价款余款10,683.80万元已计入长期应付款中;
(4)截止评估基准日,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对永泰能源全资子公司 华瀛山西存在股权质押和采矿权抵押担保,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华瀛山西 华鑫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29,500.00 2012.11.08 2014.11.07 永泰能源、永泰 控股担保、新安 发51%股权质 押、采矿权抵押 担保 (5)本次评估的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无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均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此部份房产的权属无法进行核实,同时评估时对该部分未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的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如评估时点后,经法定房产测 绘机构测定的面积数量有差异,应调整相应的评估结果;
(6)本次评估中,存货资产及符合扣除增值税条件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中均不包 含增值税;
(7) 本次评估时未考虑委估股权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 或者折价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也未考虑委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8)本次评估未考虑此次股权收购涉及的相关税费.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 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涉及的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 49%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涉及的 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 49%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39 号正文
一、绪言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 托方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 49%股权于评估基准 日2012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