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6-11 |
18 号,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 《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具体见附图. (2)厂址选择与当地环境质量红线的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 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 标的要求不影响庆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3)厂址选择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公司已有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工艺简单,主要为少量生活用水及生产用电.拟建 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德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于2017 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德州市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 -
8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 负面清单内容 项目情况 是否属于 负面清单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 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也不 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 不属于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 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 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生态 功能保护区、 生态敏感与脆 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 不属于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 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项目 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纸浆造纸 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 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项目不属于清单中规定的 入园入区的
9 类项目之列. 不属于
4 畜禽养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 不属于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项目满足产业政策的要求. 不属于
6 新增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 氨项目.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 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 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 目. 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 不属于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 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工业锅炉;
工业园 区新建 20t/h 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项目生产中不使用燃料. 不属于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10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11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12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木炭项目.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