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6-29 |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上 市规则》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报国家有关主 管机构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 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购回;
(四)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