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6-30 |
2 C 就收购1 Alfred及19C31 Pitt Street而言,就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 全悉及确信,除APG Group ( 详情载於本公告第5页)外,各卖方及彼等各自之最 终实益拥有人及受益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於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由於按上市规则第14.08条所界定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 但低 於100 % , 透过Wanda One 进行之收购 事项构成上 市规则第14章 项下 本公司之主要交易.竟舅,概无股东於收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根鲜泄嬖虻14.44条,由於倘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透过Wanda One 进行收购事项,概无本公司股东须放弃投票,故已获控股股东万达海外(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5.04 % ) 给予书面批准取代举行股东大会. 本公司须根鲜泄嬖虻14.41(a)条於自本公告日期起计15个营业日内向股东寄 发一份通函(「通函」 ) , 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 收购事项之合营实体Wanda One 之进一步详情;
(ii)
1 Alfred及19C31 Pitt Street之进一步资料;
(iii)
1 Alfred及19C
31 Pitt Street之财务资料;
(iv)本集团之备考财务资料;
及(v)
1 Alfred及19C31 Pitt Street 之独立物业估 值.由於本公司 需要更多时间 编制及落实将载 入通函之 若干资料,本 公司将向联交所申 请豁免严格遵守 上市规则第14.41(a) 条,并将寄 发通函之期限押后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成立合营企业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本公司与万达香港订立澳洲合营总协议,,
本公司及万达香港将以万达澳洲为控股公司成立一家合营企业,并透过特殊目的实体在澳洲收购及发展房地产项目.根闹藓嫌苄,在新特殊目的实体成立时,本公司与万达香港将就该特殊目的实体及相关房地产项目按照与珠宝三塔合营协议相若之条款进一步订立项目层面合营协议.独立股东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 特别大会上透过 按股数投票表决 方式批准(其中包括)澳洲合营 总协议(根鲜泄嬖虻14及14A章属於本公司之关连及主要交易 ) .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根闹藓嫌苄,本公司与万达香港订立One 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Wanda One 作为合营实体以收购及重建悉尼物业为一集酒店、住宅及零售於一体的全新高档多用途综合体项目.根闹藓嫌苄,C3CWanda One 将为万达澳洲之全资附属公司,并由本公司及万达香港透过万达澳洲间接持有60%及40%权益,相当於彼等各自於万达澳洲所占之股权比例. One合营协议 日期 :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订约方 : (1) 本公司;
及(2) 万达香港 One合营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 目标 : 本公司与万达香港同意订立One合营协议,以规管彼此之关系 以及有关悉尼物业之事宜及彼等之交易,并根One合营协议 之条款以合营企业之形式参与重建悉尼物业. 业务围 : Wanda One将主要从事收购及重建悉尼物业.本公司及万达香 港之意向为Wanda One 将作为悉尼物业之合营实体及控股公司. 董事会组成 : 本公司有权委任Wanda One所有董事,惟须遵守One合营协议 之条款及条件. C
4 C 资本承担 : 本公司与万达香港将根One 合营协议提供之资本承担总额(不论为股本、贷款或其他方式及任何担保或弥偿保证)不得超过500,000,000 澳元(相当於约3,200,000,000 港元),其中不超过300,000,000 澳元(相当於约1,920,000,000 港元)将由本公司提供,而不超过200,000,000 澳元(相当於约1,280,000,000 港元)将由万达香港提供.资本承担总额乃本公司与万达香港经参考收购及重建1 Alfred及19C31 Pitt Street之估计资本承担以及彼 等各自於万达澳洲之股权比例后公平磋商厘定.资本承担总额500,000,000 澳元可能上调至最高600,000,000 澳元,视乎Wanda One日后收购同一分区内的其他区域而定.资本承担总 额及将由本公司及万达香港向Wanda One注资之相关金额不超 过独立股东先前所批准澳洲合营总协议规定之相关最高金额(经计及珠宝三塔合营协议项下之资本承担总额 ) . 预期本公司将以其内部资源及或贷款融资拨付One合营协议 项下之资本承担. 收购1 ALFRED及19C31 PITT STREET (1) 买卖1 Alfred之合同 日期 :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卖方 : VCML ( Valad Fields Trust之受托人 ) .就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 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於本公告日期,除APG Group ( 其为大连万达商业地产之基石投资者,於本公告日期持有大 连万达商业地产全部已发行股本少於1%之权益,同时持有1Alfred Street 之间接少数经济权益,惟上述事实并不致使APG Group 成为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外,VCML 及Valad Fields Trust连同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受益人均 为独立於本公司或其於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 买方 : Wanda One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