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6-30

3 mg/L~4mg/L 范围内,活性污泥曝气池出口 处应保持在

2 mg/L~4 mg/L.当停止进水超过

2 天以上时,应适当降低供气量,如间歇曝气,或减小 接触氧化池供气量,将多余气量供给调节池. 5.4.3 对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维修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5.4.4 生物反应池,宜每年放空一次,清通曝气头,检修各种装置;

或根据运行情况,如水面曝气是 否均匀来判断曝气装置是否堵塞,再进行放空检修. 5.4.5 一体式膜生物反应器的运行管理按 CECS

152 执行. 5.4.6 活性污泥法曝气池的运行管理按 CJJ

60 执行. 5.5 风机及曝气设备 5.5.1 应根据本规范 5.4.2 规定,进行风量调节. 5.5.2 需要减少供气量时,可选择下列操作方法: a) 多台设备,可视情况关掉若干台. b) 从生物反应池底风管排水管路排出多余风量. c) 如风机出风口有旁路管,可由此排放多余风量,多余风量宜进调节池作预曝气. 5.5.3 水下曝气机的消音过滤罩应定期清洗,当其出气量减少时应检查处理. 5.5.4 风机和水下曝气机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 5.5.5 清洗或调换风机空气过滤器时应停机并采取防尘措施. 5.5.6 风机和曝气设备的其他保养事项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北京市水务局 2013年03月28日 委办局用户专用 DB11/T 348―2006

5 5.6 二沉池 5.6.1 应及时清理池面漂泥和堰口积泥,并按操作规程,定时定量排放污泥.当夏季或污水量较大时 应适当增加排污次数,一般每天不少于一次. 5.6.2 排泥阀门、管路应经常检查,保持管路畅通. 5.7 滤池 5.7.1 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反冲洗.对煤砂双层滤料,在滤池冲洗刚结束时,应缓闭排水阀,让煤、砂 恢复分层.在滤池冲洗完成时,应等

3 分钟,再缓慢启动过滤.在过滤启动

5 分钟内,初期滤水应排 放或返回调节池. 5.7.2 滤池停运时间超过

3 天以上,应在停运前反洗干净. 5.7.3 对于压力滤池,应经常通过排气阀,排尽顶部的存气,并保持平稳操作.对其反冲时应缓慢开 启进水阀门. 5.7.4 对于压力滤池的安全泄压装置应按说明书要求加强维护保养. 5.7.5 当发现压力滤池有下列异常情况: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

安全装置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7.6 对装有安全附件的压力过滤器,应定期检验.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 TSG R

7001 执行. 5.7.7 压力表、温度计等应保持洁净,表盘上的玻璃应明亮清晰.压力表、温度计应定期进行校核, 不合格应及时更换. 5.7.8 对滤池内滤料应作定期检查, 按维修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也可定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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