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6-30 |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30 个转让日止, 异议股东需在此期 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 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 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 义务. 公告编号:2018-02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 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机构股东登记: 机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 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开、持股凭 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有自然 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2 月26 日8: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中小企业园 A5 栋2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中小企业园 A5 栋2楼联系人:赵毅 联系
电话: 0731-22931106 传真: 0731-22896369 邮编:
412007 公告编号:2018-02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中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湖南中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12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