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6-30 |
2005 年半年度报告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控股 50%以下 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2)截止到
2005 年6月30 日,本公司应收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 406,737.50 元往来借款,未发生本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没有互相 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当期及累 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 8,87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本报告期内, 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27.52%.
5、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总额期初为 406,737.50 元,系以前年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