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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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3
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20 6 可行技术要求.22
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26
8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29 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32 10 合规判定方法.3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3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表格形式
42 ii 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 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 部令第
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电子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 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电子工业排污单位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 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 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 出了电子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 于指导核发部门审核确定电子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和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许可管 理. 电子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 953) ;
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的电镀设 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 (HJ 855) .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其 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2)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