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6-30

40 万吨高精幕墙板工程 及水箱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 或 本项目 ) ,二期工程不在 本次评价范围内. 根据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巩义市产业集聚 区证明见附件四,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规划见附图 4)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以铝加工、 电线电缆为主导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 及国务院

682 号令的要求,应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规定,本项 目属第二十一条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中

66 压延加工 项目,应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受河南恒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一) ,我公司承担了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预测分析的基 础上,本着 科学、公正、客观 的态度,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修正)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主要生产铝板带,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修正)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在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件见附件二) ,备案文 号:豫直巩集制造[2016]25600.

2、与《铝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 年第

36 号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铝 行业管理,遏制铝行业重复建设,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矛盾,规范现有铝企业生 产经营秩序,引导废铝再生利用行业有序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 水平,推动铝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铝行 业规范条件》 .但该规范未对铝压延工业做出具体要求.

3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行业政策的要求.

3、项目有机废气处置方案与环境管理要求的相符性 评价根据 《河南省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6-2017 年) 》及《河南省

2017 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治理要求,对照项目采取的有机废气处置方案分析如下: 表1项目采取的有机废气处置方案与环境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

一、 《河南省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 年) 》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通过改进生产工 艺、实行清洁原料、安装治理设施等措施,有效减少 VOCs 排放. 本项目各冷轧机均配置有 集气罩,将油雾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由全油回收油 雾净化系统处理后,经20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 运营期加强管理,保证油 污净化装置连续稳定运 行,避免有机废气非正常 排放. 相符 性

二、 《河南省

2017 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加强其他 工业行业 VOCs 综 合治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 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 本项目根据工艺特点,各 冷轧机配置有一套集气罩 +全油回收系统+油雾废气 净化装置,油雾经冷轧机 上方的集气罩收集.有机 废气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的有机废气处置方案符合《河南省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 年) 》及《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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