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1

国家明令禁止 的 十五小 、 新五小 企业以及工业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 效治理的项目;

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 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易对区域造成明显污染物增量的项目;

禁止引入大气污染和 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基础设施规划:郫县智慧科技园区近期由水六厂作为主供水源,远期 由水六厂、水七厂联合供水.规划沿主干路明街、清水河西路、西源大道西路、西源大道、 太清路、望丛祠大街、德源路等敷设主干管形成给水主干网络,沿次干道辐射干管接入给 水主干网,形成环状给水管网为片区供水.规划区内污水管道沿道路敷设,管径为 350―

800 毫米,各工业废水须经过企业自建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9-1996)中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污水处理厂出 水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后外排清水河.规划区以天然气、 电为主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 本项目属于第三方测试、检验检测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行业. 且项目自建预处理池处理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9-1996)中三级标 准后进入园区管网.因此,本项目符合郫县智慧科技园规划要求. (4)项目与 三线一单 文件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 三线一单 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 1-1. 表1-1 项目与 三线一单 文件相符性分析 通知 文号 类别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 十三五 环境影 响评价改革实施方 案》(环环评 〔2016〕95 号)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成都现代工业港管理委员会 新经济产 业园

22 号地块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 发〔2016〕45 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区 域.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 响,本项目营运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 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环境可靠性综合实验室项目,营运过程 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等,但项目资源消耗 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要求. 符合

6 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第21 号令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修正)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 ,符 合郫都区城市总体规划. 符合 (5)项目与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成都现代工业港管理委员会 新经济产业园

22 号地块 ,根据《项目投资 协议书》 、 《成都现代工业港管理委员会 新经济产业园区

22 号地块 用地界限测绘》和成 都现代工业港管理委员出具的 《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企业入园证明》 (港企安 【2018】 -83) 等文件可知,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范畴,符合园区规划,同意其入园. (相应文件详见附件

3、

4、5) .

(二)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拟在四川省成都现代工业港管理委员会 新经济产业园

22 号地块 空地新建

6 座厂房,进行气候环境类试验、力学环境类试验、航天环境类试验、静力学试验以及电磁 环境类试验.该处用地现状为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经现场踏勘项目地四周目前主 要为园区待建空地,厂界 300m 范围内无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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