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1 |
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白皮书文字或者观 点的,应注明 来源: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 .违反上述声 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编写委员会 指导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 牵头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参与单位: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徐州市公安局、中国司 法大数据研究院、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泛融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中经天平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秘猿科技有限公司、 腾讯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纸贵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江苏中兴华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公证协会、百度在线网络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编写组:何宝宏、曹红星、魏凯、杨白雪、纽加强、卢兴亚、王珩、张宏庆、 吴斌、王晋军、柳畅、钱靖、蒋鸿铭、蔡弋戈、徐惠、刘雅冬、米坤、周晓健、 齐宁宁、李琳、易君召、袁野、肖伟、赵春学 专家组:陈奇伟、张立华、任拔、匡华、杨崇华、杨海云、冯炳南、黄靖淞、 姚海涛、沈洪、姚俊、陈含新、陈炳陶、魏磊、薛新伟、张保川、董兵兵、崔斌、张仁叶、张丰程 前言随着信息化的快速推进,诉讼中的大量证据以电子数据存证的 形式呈现,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电 子数据存证的使用频次和数据量都显著增长.不同类型电子证据的 形成方式不同,但是普遍具有易消亡、易篡改、技术依赖性强等特 点,与传统实物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 司法审查认定难度更大. 传统的存证方式面对日益增长的电子数据存证需求,逐渐显露 出成本高、效率低、采信困难等不足.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当事 人普遍欠缺举证能力,向法院提交的电子证据质量较差,存在大量 取证程序不当、证据不完整、对案件事实指向性差等问题,直接影 响到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采信比例. 区块链技术特有的不可篡改、不可抵赖、多方参与等特性,与 电子数据存证的需求天然契合.电子数据存证是潜在的区块链技术 重要应用落地领域.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可以降低电子 数据存证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 讼效率. 本白皮书由浅及深地介绍了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的特点和系统 设计原则.从电子数据存证的发展现状入手,阐释了区块链电子数 据存证对证据三性认定的关系,点明了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 合点和重要意义,并为区块链存证系统总体设计和关键技术进行了 表述和总结.最后,本白皮书还分享了几个区块链司法存证业务领 域和实际案例,为区块链应用的开发和创新提供多视角的思路. 目录
一、电子数据存证背景.1
(一)概述
1
(二) 电子数据存证的现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