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1 |
24 号 关于对山东洁宇化工有限公司三聚氰酸、硫 酸铵、甲醛项目配套建设噪声、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 山东洁宇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东洁宇化工有限公司三聚氰酸、硫酸铵、 甲醛项目验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结合现场检查和 验收组意见,我局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高唐县三十里铺镇.2011 年12 月公 司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2011 年12 月21 日我局以聊环审[2011]51 号 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受市场影 响等原因,直到
2016 年1月基础设备、主体工程及环保设 施陆续安装完成,2016 年6月21 日安监部门下达了责令限 期整改指令书((高)安监管责改[2016]SSL06-01 号),此 后公司积极对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整改,并于
2017 年6月底 通过了安全验收.
2017 年7月7日高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 局依据《关于立即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 八条断然措施的通知》(鲁化安转办发[2017]1 号)文件要 求,对公司下达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的文件,2017 年9月12 日高唐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批准该项目开工试车运行完成环评验收.项目实际建 成后,与原环评报告书相比厂区部分设施发生了变化,2018 年1月公司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 成了《山东洁宇化工有限公司三聚氰酸、硫酸铵、甲醛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并于
2018 年1月22 日在我局 备案.2017 年9月17 日-9 月18 日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 计院环境检测中心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 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工作,并编制了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项目实际总投资
3500 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 514.47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三聚氰酸生产单元(包括工业窑炉、 三聚氰酸精品反应釜、破碎机、除尘器、硫酸铵制备装置、 硫酸储槽)、甲醛单元(包括甲醇蒸发器、三元气体过热器、 阻火过滤器、氧化脱氢反应炉、甲醛第一吸收塔、甲醛第二 吸收塔、尾气锅炉、空压机等)、三聚氰酸项目储罐、污水 站、事故水池等,形成了年产三聚氰酸
5000 吨,甲醛
3 万吨,副产品硫酸铵 4880.27 吨的规模.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企业对各种水泵及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 用柔性接头;
风机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并安置在车间内, 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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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该项目
2017 年未正常生产,危废均未产生,因 此利用
2016 年的危废产生量进行统计核算数据. 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 HW06,2016 年未产生,委托鑫广 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废银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 HW50,2016 年产生量为 0.015t,已委托江西省君鑫贵金属 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废炉渣和废瓷罐产生量分别为 236.8 t/a、17.1 t/a, 外售高唐泉林恒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 处理.蒸发器残液为含 96%甲醇的可利用原料,通过泵打回 甲醇罐内,此部分液体不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