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1 |
2011 年6月30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1,673,928.17 万元,评估值 2,004,217.11 万元,评估 增值 330,288.94 万元,增值率 19.73%. 负债账面价值 1,150,875.50 万元,评估 1,150,751.98 万元,评估减 值123.52 万元,减值率 0.01%. 净资产账面价值 523,052.67 万元,评估值 853,465.13 万元,评估增 值330,412.46 万元,增值率 63.1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评估值为170,693.03万元.在 确定20%的股权价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 的溢价和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 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或核 准)后使用,经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 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起,至2012年6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 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页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1]第773 号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广东 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6月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之一 公司名称: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000000058909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5页住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 33-36 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 和销售;
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 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项目投资;
电力行业相 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咨询管理,信息服务. 成立日期:二00 一年八月三日 委托方之二 公司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000400015088 住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23、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力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玖仟柒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叁拾捌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贰拾柒亿玖仟柒佰肆拾伍万壹仟壹佰叁拾捌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外资比例小于 25%) 经营范围: 电力项目的投资、 建设和经营管理, 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股东(发起人)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府函?1992E20 号文)和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联审小组、广东省体改委 (粤股审?1993E54 号文)批准,在沙角 A 电厂(一期)股份制改造的基础 上,由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发展银行共同发起 设立的,公司创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