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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12 月31 日止) 目录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59 第1页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4769号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 生物)财务报表, 包括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东宝生物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大华审字[2014]004769 号审计报告 第2页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东宝生物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宝生物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丽江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鹏 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第5页第6页第7页第8页第9页第10 页第11 页第12 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第1页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原为包头东宝乐凯明胶 有限公司.2000 年8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股批字(2000)10 号文件批准, 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建,更名为包头东宝乐凯彩感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包括:包头东宝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149.20 万股;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持有 469.70 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