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1 |
中 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持有 204.90 万股;
包头金兴药用胶囊有限公司,持有 91.40 万股;
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持有 91.40 万股;
自然人陶勇,持有 91.40 万股.
2000 年8月,中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改建为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2004 年包头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
300 万股,向自然人 江任飞转让股份
100 万股,向包头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 153.85 万股.
2005 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向包头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份
90 万股.
2007 年包头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包头金兴药用胶囊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 份91.40 万股,受让陶勇持有的全部股份 91.40 万股.经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于
2007 年12 月增加股本 1,600 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5,698 万元.
2009 年6月,包头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 153.85 万股,被划 转至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月本公司更名为包头东宝明胶股份有限公 司.
2009 年3月,自然人余苟向自然人徐伟宇转让股份
55 万股;
2009 年12 月,郭萍等
3 名自然人分别受让自然人王波持有的全部股份
60 万股.
2010 年1月,公司更名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949 号) 文件之规定, 本公司于
2011 年6月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 9.00 元.发行后公司股本为 7,598 万元,公司已于
2011 年8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1]202 号)文件之规定,本公司股票于
2011 年7月6日开 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2 年4月,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第2页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 7,598 万元.
2013 年5月,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止
2012 年12 月31 日 的公司总股本 151,96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同 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共计增加股本 4,558.80 万元, 变更后的股本为 19,754.80 万元.
2013 年6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注册号为15000000000189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法定代表人:王军.
(二)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生物、生化制品制造行业.
(三)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生产经营照相明胶,药用明胶,食用明胶,工业明胶,骨油,骨粉,饲料添加剂;
经销化妆品、照相器材;
胶片冲扩;
收购废骨;
骨素生产、销售;
小分 子量水解明胶(胶原蛋白)生产.
(四)主要产品、劳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小分子量水解明胶(胶原蛋白) 、明胶系列产品及副产品磷酸氢钙.
(五)公司基本架构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包头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军. 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 监事会为股东 大会的派出监督机构.公司内部下设证券投资部、销售部、信息部、质量部、技术中心、财 务部、人力资源部、管理部、采购部、总经理办公室、仓储部、设备动力部、生产部、环能 部、审计部、法务部等部门. 本公司下属控制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