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1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154 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 协议签订之后三十日内支付 20%,
2016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 20%,
2017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 30%,
2018 公告编号:201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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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 30%. 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呼和浩特市百晨资产评估事务所 (普通合 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呼百晨评报字(2015)第24 号)以及呼和浩 特市诚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呼诚铭审字 【2015】第59 号).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 登记后,过户时间为美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五、本事项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的资产占合并报表的数额较小, 对挂牌公司本期和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
3、呼百晨评报字(2015)第24 号评估报告.
4、呼诚铭审字【2015】第59 号审计报告. 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