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1 |
2.医学影像科和核医学科为国内领先学科,具有开发 新技术应用和临床转化能力,并有其他学科的技术和科研 支撑条件;
3.在肿瘤、心血管、神经系统等方面疑难病症诊疗发 挥引领和指导作用.
(三)技术条件. 1.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的肿瘤、心血管、神经专业及医学影像等相关诊疗科目, 且学科实力强;
2.具有国家级医学影像、肿瘤、心血管、神经专业临 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3.具有独立的医学影像科或核医学专科且成立时间不 低于
20 年,开展 PET/CT 临床应用时间不低于
5 年,年检 查量不低于
1500 例;
4.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第三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 可证》 .
(四)配套设施. 1.具备 MR (3.0T) 不少于
3 台, PET/CT 不少于
1 台;
2.具备符合各级卫生健康和环保部门要求的场地和基 础设施;
3.具备当地相关部门认可的放射性药物制备装置;
4.具备完善的电磁和辐射防护设施;
5.具备完善的医疗设备质控体系、硬软件设备和信息 化管理系统;
6.具备
2 年内完成采购和安装的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和能力. 1.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医师(核医学影像医师)不少于
5 名,其中从事影像专业
5 年以上并取得高级专业职称者不少于
2 名;
2.经过培训的磁共振医师和技师各不少于
6 名;
3.经过培训的核医学医师和技师各不少于
3 名,化学 师、物理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高级职称的物理人员不少 于1名;
4.具有
10 年以上肿瘤、心血管、神经等专业的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医师均不少于
5 名;
5.具有开展 PET/MR 技术能力和资质的相关专业技术 人员;
6.具有设备维护、维修的医学工程保障人员
2 名和技 术实力.
(六)质量保障. 1.具有健全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体系;
2.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3.具有相关安全事件的应急机制、能力,具备放射性 药物的风险管控机制;
4.具有健全的设备使用前培训及临床实践机制.
(七)其他. 新建机构、医学影像中心、社会办医等其他类型机构 应当具备以上
(三)
(四)
(五)
(六)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