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1 |
(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 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3.2 实名登记的信息内容 3.2.1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填报信息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中填报的信息包括: (1)制造商名称、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空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
(4)产品类别;
(5)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电话. 3.2.2 个人民用无人机拥有者登记信息 个人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中登记的信息包括: (1)拥有者姓名;
(2)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
4 (3)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4)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5)使用目的. 3.2.3 单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登记信息 单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中登记的信息包括: (1)单位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
(3)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4)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5)使用目的. 3.3 民用无人机的登记标志 (1)民用无人机登记标志包括登记号和登记二维码,民用无人机拥有 者在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中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 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邮箱. (2)民用无人机登记号是为区分民用无人机而给出的编号,对于序号 (S/N)不同的民用无人机,登记号不同.民用无人机登记号共有
11 位字 符,分为两部分:前三位为字母 UAS,后8位为阿拉伯数字,采用流水号 形式,范围为 00000001~99999999,例如登记号 UAS00000003. (3) 民用无人机登记二维码包括无人机制造商、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产品序号、登记时间、拥有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4 民用无人机的标识要求 (1)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
5 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
2 厘米乘以
2 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 (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将登记标志图片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无人机不 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便于查看是指登记标志附 着于一个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查看的部件之上.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 附着其上. (4)民用无人机登记号和二维码信息不得涂改、伪造或转让. 3.5 登记信息的更新 (1)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注销该无人机的信 息. (2)民用无人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变更后的所有人必须按照本管 理规定的要求实名登记该民用无人机的信息. 4.附则 4.1 本管理规定由中国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负责解释. 4.2 本管理规定自
2017 年5月16 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