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1 |
435 603,693 期间溢利 C C C C
744 744 (33)
711 换算海外业务之蠖也疃 C C C 17,530 C 17,530
17 17,547 C C C 17,530
744 18,274 (16) 18,258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13,268 457,758 4,755 (31,878) 177,629 621,532
419 621,951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3,268 457,758 4,755 (22,493) 175,591 628,879
553 629,432 期间亏损 233) (233) (39) (272) 换算海外业务之蠖也疃 C C C (5,238) C (5,238) (19) (5,257) C C C (5,238) (233) (5,471) (58) (5,529)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13,268 457,758 4,755 (27,731) 175,358 623,408
495 623,903 C
5 C 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中期业绩报告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 (用於)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净额 1,515 (86,438) 用於投资业务之现金流量净额 (4,698) (2,965) 用於融资业务之现金流量净额 (7,447) (6,263)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减少 (10,630) (95,666) 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40,045 164,278 外汇汇率变动之净额影响 1,014 1,509 期终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30,429 70,121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结余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30,429 70,121 C
6 C 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中期业绩报告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公司资料 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十日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为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於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及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於 香港九龙海滨道
133 号万兆丰中心
17 楼D室.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为「本集团」 ) 主要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 ( 「中国」 ) 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活动.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 「未经 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 已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由董事会批准刊发. 2.1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已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 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 号编制.此外,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包括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规定之适用披露.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 度综合财务报表 ( 「二零一六年年度财务报表」 ) 一并审阅,而二零一六年年度财务报表已 根愀刍峒剖岚洳贾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所有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编制. 此等中期业绩均以港元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列值均调整至最接近千元为单位. C
7 C 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中期业绩报告 2.2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除采纳以下附注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诠释外,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 期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集团年度综合 财务报表所采纳者贯彻一致.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於本期之中期报告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采纳该等新 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