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01
苏教办科函〔2019〕13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度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 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 理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教育部启动了

2019 年度高等学校 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 展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教 技司〔2019〕136 号)要求,现就

2019 年度我省高校科研实验 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 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 以防范遏制实 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 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 权. ―2―

二、组织方式 1.教育部直属高校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组织自查自纠工 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报送教育部审核. 2.非教育部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我厅统 一组织.

三、工作安排 1.各高校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 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参照教育部科技司制定的《高等学校 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 1),组织对本校各类 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 盖 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 检查. 2.各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 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 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 期复查,形成高等学校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 各高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 自查自纠报告(模板)》(附件 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 并由高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地方属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请务必于

5 月15 日之前报送至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联系人:丁同玉;

联 系

电话:025-83335683. ―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 年4月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4―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情况记录

1 责任体系 1.1 学校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1.1.1 有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有带文号的机构设立文件,明确人员和分工 1.1.2 有明确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有处级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

建议

3 万学生规 模以上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

3 亿元的学校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室;

规模较小的 高校或文科类学校可以不设独立科室 1.1.3 学校与院系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有在任期内的校领导签名,院系单位有主管领导签名及盖章 1.2 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1.2.1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 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查院系文件 1.2.2 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及研究所、 中心、 教研室、 实验室等负责人参加 1.2.3 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机构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查院系发布的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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