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1 |
1 ― 文件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镇科计〔2019〕51 号 关于印发《2019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 (化工钢铁煤电企业转型升级)项目指南》 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新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 科发局、财政国资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全市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 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精神,
2019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 (化 工钢铁煤电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将支持行业内企业通过产学研 协同创新,开展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究与开发,推动产品 走向绿色、高端、智能化,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现将 《2019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 (化工钢铁煤电企业转型升级) 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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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我市沿江、沿河两岸的化工、钢铁、煤电行业内 企业等转型升级,鼓励企业与具有行业一流水平的高校院所联 合开展科技攻关.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辖区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产权清晰、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申报主体为规模 以上工业企业的,原则上须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以在 国家 统计一套表 中607-1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和607-2 企 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 中有效填报为准,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确 认) . 2.单位或项目均未被列入政府公布的关停并转、淘汰或禁 止名单. 3.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 经费比例应不低于 2:1. 4. 同一单位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 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将取消本类别项目评审资格. 5.本类别项目申报不受其他类别在研项目限制.近三年存 在应结未结、暂缓暂停、终止、撤销项目或有不良科技信用记 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 一年度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 员工. 6.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在项目申报和 ―
3 ― 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等不良科技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信用档 案,并按《镇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 暂行办法》和《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 法(试行) 》作出相应处理.
三、组织方式 1.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
60 万元.项目实施期为
2 年. 2.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化工钢铁煤电企业转型升级) 项目由各辖区科技局、镇江新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等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 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 装订) . 其中附件材料需附企业营业执照、 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技术合作协议等.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合 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高校院所内设机构 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无效) . 2. 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 汇总推荐, 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 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润州区南徐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