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1 |
4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绩效评价指标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四类重点对象 住房改善率、新型农村社区入住率、新建房屋建造和品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配套到位率、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农村居民满意度等. 绩效评价办 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下列情形的,相应扣减专项资金:
(一)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资本下乡利用宅基地建 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
(二)大拆大建、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的;
(三)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增加乡镇、村级负债的;
(四)破坏历史文化镇村和传统村落,擅自调整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特色 村的;
(五)2018 年8 月底前已进城入镇和搬入集中居住区的农村人口列入改善 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实施计划的;
(六)虚报、伪造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基础数据、完成工作量, 骗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
(七)房屋建设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产生负面影响等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要配合审计、 纪检监察、 检察机关做好资金审 计、检查等工作. 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骗取、截留、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 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市县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 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5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附表
1 _____ 年度计划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信息统计表 _______ 县(市、区)( 盖章 )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户主 家庭人口 ( 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