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01 |
6 个月. 张国芳、 张春芳夫妇所持本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不减持;
张辉阳、张辉所持本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除权、除息,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张国芳、 张春芳、 张辉阳同时承诺,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或职务 变更不影响承诺函的效力,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吕月芳女士、蒋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担任公司监事的蒋勇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股东张国芳、张春芳、张辉阳、张辉分别持 有公司 55.43%、27.55%、7.92%、7.92%的股份,对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甘肃国芳工贸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9 的持股意愿承诺如下: 将严格按照其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 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在满足上述限售条件后,将综合考虑 市场情况以及其财务状况等因素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张国芳、张春芳夫妇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张辉阳、张 辉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如其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未能履行锁定与持股意向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张国芳、张春芳、张辉阳、张辉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 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 额交付公司为止.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 甘肃国芳工贸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