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1 |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 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 险交流工作.配合开展特殊食品的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 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 地方标准申报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 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 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 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 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八)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 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零售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化妆品安全应急 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 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 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二) 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 专利、 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 政策.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 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 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 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 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专利市场,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编制全 市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保卫、信 访等工作,承担文稿审核和重要性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等工作.(2)综合 协调与应急管理股(加挂食安办).负责市场监管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市场监管事故应急预 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 领导下,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责任,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4)财务审计股.承 担全局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装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