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1 |
电话:17073503578 十
三、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4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重要提示: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 失误.
2、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招标开始时间
3 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 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 何异议.
3、 本项目如有澄清或变更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一切信息, 将及时在 《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 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上公开发布,不再以 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的凭证.
5、开标大会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 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如有擅自离开的行为,接到电话通知后
10 分钟必须到达开 标现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影响评标活动的不良后果,公管办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序号 内容规定1采购人:延津县石婆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邢先生 地址:延津县石婆固镇 联系
电话:15836100051
2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 A 座5楼联系
电话:17073503578
3 项目名称:延津县石婆固镇
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三次) 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4 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谈判公告
5 5 工期:30 日历天(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6 质量:合格
7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转账)单上须标明所投项 目名称)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 元(壹万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
1、在汇款单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 此款项为延津县石婆固镇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三次)保证金.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 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9 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封面标明正、副本),电子文档(U 盘一份)
10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详见
第一章谈判公告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详见
第一章谈判公告.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