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01

9 时一并提交报名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及北方重工管理人出具的相关受 理材料,视为未报名.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支 付对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将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若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拒绝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或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后不履行其义务的,或其递交的申请资料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受让方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本次股 份转让无法实施的,其支付的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5.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报名等工作由中兴集团委托沈阳联合产权 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程序及审批 在本次公开征集期满后, 中兴集团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 的各意向受让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评定并选定意向受让方.该意向 受让方应及时与中兴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该协议内容是双方权利 义务的最终约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

五、本次股份转让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 中兴集团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 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六、联系方式 材料接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328 号3楼305 室10 联系人:周岩 联系

电话:024-22566139 本联系方式仅在公开征集期间用于回复与公开征集相关的问题, 不接受任何就中兴商业经营管理情况相关的咨询. 联系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3:00-17:00 公司将敦促中兴集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 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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