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01 |
3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61% 评价经费(万元) 4.0 预期投产日期
2020 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 工程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风电是目前技术较成熟且具规模化发展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根据江西省的能源 资源状况和能源发展战略,特变电工瑞昌风电有限公司拟在瑞昌市横立山乡建设特变电工瑞 昌横立山风电场工程.本项目是配套建设的 110kV 升压站工程,升压至 110kV 后通过
1 回110kV 线路接入 220kV 裕丰变电站, 该升压站的建设较好满足了规划风电场接入电网的需求. 项目建成后,既可以有效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资源,还可节省常规能源、保护环境,改 善能源结构,从而可改善当地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横立山风电场项目已于
2016 年3月7日取得瑞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特变电工横立山 (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瑞环评字z2016{8 号) ,该项目现尚 未开工建设.本升压站是风电场的配套项目,属于横立山风电场项目电磁环境专项评价.本 项目不新增加劳动定员,1 名值守人员从横立山风电场项目劳动定员中调配,因此本报告不 再对升压站运行期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2、工程进展情况及环评过程
2015 年11, 建设单位委托完成了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变电工横立山 (100MW) 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第
1 号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本工程应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我中心 )受特变电工瑞昌风电有
2 限公司(见附件 1)委托,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中心依据该可研报告于
2019 年5月28 日对拟建站址进行了实地踏勘、调查,收集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有关资料,并 进行了工程所在区域电磁环境及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在现场踏勘、调查和现状监测的基础 上,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导则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预 测及评价,制定了环境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
3、编制依据 3.1 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并施行);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2018 年修正);
6)《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2011 年6月30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0 号修改);
7)《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 年1月8日起施行);
8)《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 年3月25 日起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10)《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
11)《特变电工瑞昌横立山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