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1 |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 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 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
6 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购网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 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规定执行.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17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8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1.6 万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17 日下午 17:00(转账,电汇的 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 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注: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投标 包件分别出具投标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 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 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受益 人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 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投标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
7 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19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约定.
20 招标文件、 开评标工 作咨询咨询 联系人:张小姐、殷先生、罗女士 联系
电话: 028-
85446608、
85445511、 85045522-8866, 8835,8803, 0834-2181598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 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 通知书.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
电话:028-85045522-
8002、0834-2181598 地址: 西昌市一环路
2018 写字楼
4 楼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凉山办事处
22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小姐、罗女士 联系
电话:028-85446608 、
85445511 、 85045522-8866 、 0834-2181598 传真:028-85431100
2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